各位2027届研究生同学:
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的要求和《浦东新区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上海海洋大学“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特做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7届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毕业生;
4.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脱贫家庭毕业生;
7.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8.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特别注意: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1次!!!已在上一教育阶段(专升本、本升研、高本贯通、延毕等情况)申请过补贴的同学不要重复申请,避免后期追回或记入档案。
二、申请材料
1、《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需盖学学院公章。
2、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以学生名义开具且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提供家人低保证等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2)残疾人毕业生:
需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3)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毕业生:
需提供特殊职业教育学校、普通中等职业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籍证明。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当前教育阶段就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提供受理申请、受理回执等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本市户籍毕业生: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残疾证复印件+关系证明材料+低收入证明
外省市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字眼)。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6)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及学生姓名);
【提供贫困手册/卡复印件等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7)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1、申请人需满足特困人员认定条件;2、证明需包含“特困人员”字眼,其余描述均不予认可)。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8)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供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回执表,由区人社部门复审时统一比对零就业家庭信息,系统内未标记学生不予认可直接退回;
外省市户籍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需包含“零就业家庭成员”字眼,证明需写明人社部门的开具人及办公室的联系方式用以审计抽查)。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学校统一办理的学费卡,外地卡号不受理。(请注意银行卡是否处在激活状态)。
5、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填写姓名、卡号时请重复确认是否填写正确):
(1)开户银行需写到支行,如:农业银行昌里路支行。
(2)汇总表需盖学院公章(如汇总表有多页,每页都要盖章)。
(3)各类学生需分汇总表上报:低保学生、残疾人学生、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学生、助学贷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学生、零就业家庭学生需分八份汇总表上报。
三、申请时间及地址
研究生:即日起至9月16日12点前学生申请,提交第1-4纸质版资料至食品学院A107,第5项(附件2)电子版资料至邮箱:15225589092@163.com
注意:《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附件3: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模板的提示来填写,不要涂改,不要更改表格的格式,打印出来就是一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复印件(正面)粘贴在申请表的背面。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350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附件1】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填写模板.pdf
食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