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食品学院)

发布者:韩巍发布时间:2025-02-24浏览次数:13

关于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食品学院


食品学院2025届本科生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57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规定,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个人申请224日至41日期间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请,学院负责审核获奖原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宁缺勿滥。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食品学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分配参评名额公布如下:

学院

学院推荐名额

校优报批名额

市优报批名额

食品学院

56

30

19

二、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各学年操行评定成绩至少两次为“优秀”(专升本学生至少一次为“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称号,或者二次以上“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等先进个人称号;

5)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并至少获得过二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人民奖学金或一次专项奖学金(专升本学生至少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人民奖学金)。此外,入学以来每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2.5

6)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能够率先升学深造或就业的学生、自愿赴西部和艰苦行业就业、志愿服务西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士官计划”和基层专项招录计划等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退伍的应届毕业生授予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当年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名额,若申请市级以上(含)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学院在校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不占用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三、工作要求

学院将严格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行文报学生处审核。

  1. 《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栏先不填,由学校统一填写表格务必正反打印,不更改表格格式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学院推荐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待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需登录“上海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系统中新生成的市优毕登记表(系统操作手册随后发放)

4.同学务必在41日前将所有提交材料交至食品学院A103学生事务中心

四、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相关证书(奖学金、先进称号等)复印件;

2.电子文档:

2025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附件3

食品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案例(附件4)发邮箱zxy17807660415@163.com

五、相关说明

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 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以下者。

  3.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由研究生院另行制定。

填写前请认真查看附件5:优秀毕业生申报资料填写说明并加入以下微信群

六、工作联系人

邓老师,联系电话:61900360   E-mailgydeng@shou.edu.cn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2025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

附件4:食品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案例

附件5:优秀毕业生申报资料填写说明


                                                                                       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224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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