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文件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研究生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 评审对象
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硕士、博士生)
三、 申报及评选条件
1. 当年市属高校在籍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博士后)。
2.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时间:6月23日——6月24日(16点截止)
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书面版一式2份,2份需贴1寸照片);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复印件;
(3)《2026宝钢奖学金学院推荐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夹请以“姓名+班级+学号+宝钢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上述电子版材料6月24日16:00点前发至rzymmt@shou.edu.cn,纸质版交至食品学院A107(热孜亚老师)。
2、学院审核时间:6月25日——6月29日(含公示3天)
学院择优推荐1名优秀学生;
3、6月29日——6月30日
学生处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
4、6月30日——7月2日
公示后的“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审批,OA系统发文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六、特别提醒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文字内容由学院进行填写,学校领导签名、公章不用填写。
2、依照往年申报经验,《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有2栏分别限填“2000字、660字”,尽量达到。
3、获奖填写按照先国家级再市级,学校获奖不需要填写,只填写市级以上获奖。
上海海洋大食品学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