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当年下发相关文件要求,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相关要求,我院开展2025年爱我中华慈善教育基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仅资助2024级、2025级,通过家庭经济认定的同学
二、奖项名额、金额
每年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本年度学院资助名额共2人
三、评选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学院审核,公示。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
四、评审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5)品学兼优,没有受到处分
同时:所有受助学生均需参与爱我中华慈善教育基金组织的年度报告活动(本年度报告会将在12月7日举办,届时资助中心会统一组织学生前往)
五、评审小组
成立学院社会类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相关事宜。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及各带班辅导员组成。
六、评审程序和评审办法
1. 根据校部通知,发布评选通知
2. 请有意向的申请的同学于2025年11月13日中午12点前填写问卷星进行申请
3. 评审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学院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推荐,评选结果将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同时上报院党委进行审议。学院评审结果上报学校,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4. 评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5.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上海市下发相关文件、有关精神及要求执行,由社会类助学金工作领导小负责解释。
食品学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