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6号)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经学校认定并导入上海市资助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二、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以下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给予国家助学金: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
三、档次划分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只能申请二档国家助学金。请务必按照已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申请!!!(附件1)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有以下情况者,可以优先考虑。
(1)属于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重点保障群体;
(2)水产养殖、水族科学与技术、海洋渔业等艰苦专业同学;
(3)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者。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本次国家助学金申请、http://202.121.66.69:82/xgxt/,若密码忘记,请找辅导员老师重置,逾期无法申请!!!!!!
在资助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审核。请大家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申请!!!(附件1)
2.系统填写申请理由(任选其一):
A.家庭遭受自然灾害 |
B.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C.家庭成员因残疾 |
D.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E.家庭适龄就学子女较多 |
F.家庭成员失业 |
G.家庭欠债 |
H.其他 |
I.建档立卡家庭 |
J.低保 |
七、联系方式:食品学院A103 吴老师
食品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