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关于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努力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高级人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57号)文件精神、《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规定,学校将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 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
2.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
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注:
1.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其中论文等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是已正式发表和已取得的,录用证明不予采用。
2.申请者在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查中出现违纪者,取消评比资格。
3.校级优秀毕业生与市级优秀毕业生可以兼报,但不可以兼得,如评上市级优毕,则兼报的校优毕自动作废。市优秀毕业生不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四、评选名额比例
上海海洋大学2025届研究生市优、校优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分配(占总人数的5%) |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分配(占总人数的10%) | 备注 |
1 | 食品学院 | 16 | 33 | 实际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决定 |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0%,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5%。如有变动,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五、评选流程
六、注意事项
1.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在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中,“辅导员签署意见”一栏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交学院,由学院审查推荐。《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学院审查推荐。
2.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版材料:交到食品学院A101学生事务中心,
(1)《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2份,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3)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按照科研(文章-专利-会议-其他顺序排列)、学生工作、就业顺序排列好,并与电子版汇总表上的加分项顺序一致。
电子版材料:《食品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rzymmt@shou.edu.cn ,邮件主题:市级优毕或校级优毕+姓名+班级+学号。
3.学生填写的相关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均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4.《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份上交;由于市教委的印章是机器操作,请保留登记表的排版格式,不要随意变动。学院推荐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待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需登录“上海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系统中新生成的市优毕登记表(系统操作手册随后发放)。
联系人:热孜亚老师 (食品学院A103) 电话:021-6190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