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关于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郝洁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10

促进食品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食品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根据实际情况,食品学院对《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修订。现将修订版评选条例进行官网公示。

各位同学对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修订版)》如有任何疑义,请在92316:00前向学院团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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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团委联系人:郝老师   办公室:食品学院A103


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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