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者:郝洁发布时间:2024-06-11浏览次数: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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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文件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我院本科生可推荐1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 评审对象

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硕士、博士生)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时间:611——613

2、学院审核时间:614——618日(含公示3天)


学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纸质版各1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等获奖证明电子+纸质版各1

3)《上海海洋大学2024宝钢奖学金推荐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1

注意:文件夹请以“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宝钢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

 

学院公示后需要提交的材料【届时会另行通知】: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书面版一式2份,2份需贴1寸照片)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复印件(证书或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上海海洋大学2024宝钢奖学金推荐人情况汇总表》(书面版和电子版,需领导签字、公章)

4)学院推荐结果模版(需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

5)候选人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特别提醒:

1、(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文字内容学生先不用填写。

2)依照往年申报经验,《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有2栏分别限填“2000字、660字”,尽量达到。

3)获奖填写按照先国家级再市级,学校获奖不需要填写,只填写市级以上获奖。

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61316:00前将电子稿发至jxj_shipin@163.com,纸质版交至食品学院学生事务中心A101

2618日——624

学生处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3624日——630

公示后的“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审批,OA系统发文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请大家注意时间节点,如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

 

 

食品学院

2024611


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宝钢奖学金推荐人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