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研究生会 部门工作制度及职责

发布者:郝洁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10

总则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分会是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团委和学院团委的领导、指导和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各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提倡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程。

(二)根据研究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研究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与其他院系的友好关系,定期进行经验交流。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食品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研究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研究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研究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研究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研究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秘书部。

()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秘书部存档。

()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秘书部负责制定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四章财务制度

()研究生会经费在学院团委、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研究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秘书部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研究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研究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并交由秘书部备案。活动期间由秘书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所制作的经费结算表并附上发票或收据交由秘书部,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研究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秘书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需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表。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向主管老师和主席团申报并取得批准。

()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存好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研究生会举办任何活动的账目应清楚明了,由秘书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开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研究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根据各成员工作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

(2)考核对象: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研究生会部长、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作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每学期初研究生会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要突出,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视情况扣1-2分。

认真参加团委、研究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的,每次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部长每次扣3分。

c 迟到、早退的,每次各扣1分。

研究生会部长、干事有损于研究生会部长、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研究生会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或发表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汇报的扣4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每次加2-5分。

()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本部门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秘书部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予以公布。

()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则遵循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为加强研究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研究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分”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的,加2分并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研究生会形象者。

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研究生会。

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离研究生会。

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予警告一次,并扣5分。

秘书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研究生会其余各部门成员在不影响研究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秘书部或其余各部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秘书部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由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研究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