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食品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遵循学校推免办法),特制订2024年食品学院关于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接收工作规定,现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与公示原则。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
(四)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安排,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工作具体实施,共同协作完成。
二、接收基本条件
1.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2.学院招收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类学生,即本科专业代码前两位是07、08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的推免生。
3.跨专业同学报考需提供已辅修过与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教学一览中6~8门主要课程的证明,具体如下:(1)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生物与医药:生物化学、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食品工程原理、水产品综合利用、食品加工学、食品冷冻工艺学、食品分析;(2)制冷及低温工程、能源动力: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制冷原理与设备或空调用制冷技术、制冷空调自动化、制冷空调专业英语。
4.品行表现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推免接受专业的名额分配
1.2023年各专业拟招推免生名额
专业 代码 | 学位 | 学制 | 拟接受推免生人数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 083200 | 工学 | 3年 | 10 |
制冷及低温工程 080705 | 工学 | 3年 | 2 |
生物与医药 086000 | 专业学位 | 3年 | 8 |
能源动力 085800 | 专业学位 | 3年 | 2 |
2.导师选择
申请者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复试程序,接收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名先后拥有优先选择专业和导师的权利。每位导师原则上招收推免生不超过2名,推免生和导师进行互选。每位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可填写3位有意向的硕士导师。导师介绍可查询链接:https://spxy.shou.edu.cn/8591/list.htm
3.复试办法
复试采取综合能力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个人自我介绍;
英语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问答等
四、接收工作基本流程
1.推免生网上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2.推免生网上报名;
3.学院向网上报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学生报到;
5.学院组织复试
报到和复试时间、具体内容等将在食品学院网站最新通知处公告,网址:https://spxy.shou.edu.cn/main.htm;请同时关注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告知事项,网址:https://yjs.shou.edu.cn/13946/list.htm。
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请务必不要选错学院)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五、接收成绩计算方法
接收成绩以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学院拟招收名单公示
1.确定推免硕士专业和研究生导师。学院根据接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门诊部审核的体检结果,初步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2.接收名单公示。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接收未复试或复试程序不全的申请者。
3.拟接收名单审批。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审定,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研究生院上报学校接收推免生信息。
七、其他说明
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就业中的政府项目和享受其它就业政策,不办理出国证明。
入学报到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经查实,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此前学校印发的有关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食品学院负责解释。如国家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公示期间,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联系人:游录泉、包建强
联系电话:021-61900352,021-61900377
电子邮箱:lqyou@shou.edu.cn,baojq@shou.edu.cn
地点:食品学院B129室
食品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