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郝洁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2016

各班级:

按照上海市人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20〕24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的要求,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有关会议精神,现就“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名额、金额

推荐候选人名额:国家奖学金2人;上海市奖学金4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95人。

三、评选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学院审核,公示。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

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奖学金。

四、评选要求

★: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可兼得

国奖、市奖要求:详见2022版学生守则P17。

特别注意:①申请人当学年操行评定为优秀②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上学期人民奖暂未公示,大家可根据本人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预申请);③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详见2022版学生守则P18。

特别注意①操行评定为合格级以上,等级为优秀优先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③当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获人民奖学金者优先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⑤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五、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预申报表》和附件2《食品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其中:附件1+附件2”需提交电子版至邮箱:JXJ_shipin@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2日14:00前。纸质材料(附件1+获奖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海洋科技大楼602室对面的办公室(门口有牌子“学生事务中心”)【材料提交不退回】

其他注意事项:

Ø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国奖、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需要填写到专项奖学金预申报表(附件1)和申请汇总表(附件2)里,学院统一评选好之后会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等通知即可】

Ø 填写表格请严肃认真,可电子版填写后打印,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如果表格填不完,请写在表格的背面;

Ø 电子汇总表中获奖荣誉只写22-23学年期间,如:202210人民奖学金三等奖;不要加任何修饰性言语;实践活动精简描写。

Ø 三大奖初审名单出来后会通知候选人填写网上申报系统(今年将使用新网址申请),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Ø 邮件请统一以“姓名+学号+班级+申请奖项命名国奖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前期申请只接受附件1的预申报表,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Ø 2022-2023学年绩点数据在各自辅导员处查询,供评选参考用。

                                           食品学院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预申报表.xls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预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