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需招生。
2.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专业素养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政治品德、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基本要求
1.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 | 研究方向 | 名额 |
生物学 | 10(全日制)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6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8 |
能源动力 |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0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17 |
2.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生应符合《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https://yjs.shou.edu.cn/2023/0329/c14263a315291/page.htm)的相关规定。申请同一专业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如超出调剂指标时,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考生所学专业及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的相关性择优遴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名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生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9-11日。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1份。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9.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六、复试安排
1.2023年4月9日8:30-11:30,13:00-17:00,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报到地点:食品学院C楼1楼大厅;
2.2023年4月10日9:00-11:00,复试笔试,笔试考场安排将于4月9日张贴于复试报到处。
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 | 笔试科目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食品工艺学 |
制冷及低温工程;能源动力 | 制冷技术 |
生物学 | 分子生物学 |
3.2023年4月11日8:00-20:00,复试面试,复试考场安排将于4月10日张贴于复试报到处。
七、心理普查测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 ,在4月9日上午10:00前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录系统,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516205881);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八、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30%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通过复试后,我院将根据考研初试、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将第一时间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时未确认者,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八、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1-61900365;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1-61900352;
邮箱:lqyou@shou.edu.cn,baojq@sh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