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更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学校的有关要求,我院2020年下半年推优工作于9月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资格
推优对象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二)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6个月)以上;
(三)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拥有1年以上团龄的优秀学生团员。
二、推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纪守法,正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过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三)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期无不及格必修课科目;
(四)服务意识较强,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五)在疫情期间主动参与公益志愿活动、团学骨干中学习突出且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优工作采用线上或线下推优方式开展。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团学组织推优程序参照班级团支部推优程序执行: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学习成绩、实践经历、志愿活动等团员评优机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
(六)各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大会民主评议产生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经辅导员就推荐情况进行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由团支委认真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选汇总表》(附件1)、《团支部推优工作记录表》(附件2)于9月23日13:00前报院团委组织部邮箱spxytw_zzb@163.com。
(七)“推优”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食品学院团委反映。
四、推优比例
考虑到学院团推优工作时间节点问题,且根据整年推优人数比例控制,建议2019级各本科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的人数不超过4名,2017、2018级各本科生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的人数不超过2名,各研究生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的人数不超过4名。
注: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附件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选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