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2019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源发布时间:2019-09-21浏览次数:431

各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更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学校的有关要求,我院2019年下半年推优工作于9月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我院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6个月)以上、未经过团员推优、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拥有1年以上团龄的优秀学生团员。

二、推优条件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遵纪守法,正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过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期无不及格必修课科目。

服务意识较强,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团学骨干中和学习突出、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团学组织推优程序参照班级团支部推优程序执行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学习成绩、实践经历、志愿活动等团员评优机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

(六)各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大会民主评议产生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经辅导员就推荐情况进行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认真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选汇总表》(附件1)9月24日16:00前报院团委组织部邮箱spxytw_zzb@163.com,团支部推优工作记录表(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完整后,于9月27日前提交至食品学院团委办公室A104。

(七)“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食品学院团委反映

四、推优比例

根据整年推优人数比例,建议各本科生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的人数不超过2名,各研究生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的人数不超过4名

  

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2019921

附件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选汇总表.xlsx

附件2:团支部推优工作记录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