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因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现进行询比价采购以下设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1 | 超纯水机 | 附后 | 1套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
注:本次询价设备未进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只能购买国产设备。 | | | | |
超纯水机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用途:高标准溶液、缓冲溶液配制、痕量元素定量分析及一些高精密仪器所需超纯水。
进水水源:城市自来水,水压0.15-0.5Mpa
电源: 220V/50HZ
产纯水量:≥10L/h @25℃
纯水水质:一机产两种水质,满足不同用水需求
①Ⅲ级纯水:用于器皿清洗及最基础实验用水
②Ⅰ级超纯水质:比电阻率18.25MΩ.cm@25℃
吸光度(254nm,1cm光程): <0.001二氧化硅(mg/L)<0.01
TOC<10ppb
取水速度:1.0L/min两种纯水分别或同时均可取水。
控制、显示:全自动微电脑智能控制、触摸按键。采用大规模集成电路及SMC贴片组装工艺,液晶显示。机器状态自动显示,全过程监控设备
外置30L纯水箱(含空气过滤器)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
4. 代理商报价的,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报价的授权。
三、质量保证措施及期限
1..产品质量承诺:报价文件必须明确产品的质量指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质量保修: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以上。
3.报价单位须在上海有常驻机构或相应维保队伍,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方式:DDP上海海洋大学或指定地点;人民币含税价格。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货款。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1. 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一览表(含价格明细);法定代表人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制造商授权函(如有);售后服务承诺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3. 递交方式:送达或快递。
六、其他
1. 报价有效期:询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报价文件接收人:李云峰,倪晔
3. 联系方式:李:61900355,yf-li@shou.edu.cn;倪:61900379;,yin@ shou.edu.cn
4.地址: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A楼203;倪: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B楼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