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开展市教委2018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水晶发布时间:2018-01-05浏览次数:582

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18年度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理规划,统筹兼顾。 学院根据本部门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向教学(特别是基础课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兼顾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2、周密安排,有序派出。在保证本部门正常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次派出。近三年内入选过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人员原则上不重复派出。

3、目标明确,学有所获。以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技术及管理能力为目标,选择与我校有长期合作的单位或优质的进修目的地,进修方向与现从事工作或专业密切相关,进修计划切实可行。

二、选派办法

(一)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

1、访学目的地:以本学科、工作(领域)水平顶尖的国(境)外著名高校为主要访学目的地,有明确的水平顶尖的合作导师。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优先(详见附件二)。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进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中青年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六级职员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中本科毕业一般应有7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5以上工作经历;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较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突出,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管理。

4)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科学管理,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列入学院(部门)重点培养。

5)具有良好的英语(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

6)承担双语教学或全英语课程且无海外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兼顾从未有过海外经历的教师。

7)原则上为20186月以前可成行。

8)获批的教师原则上须于20181130日前办理完结校内相关手续,逾期将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3、进修期限及资助:

访问学者一般为1年(不少于9个月),资助经费10/人;核心课程进修不少于一学期,资助经费5/人。管理人员仅限申报核心课程进修。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计划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院重点培养。

4访问学校志愿填报时外地大学不得少于1个;对于首志愿是外地大学的,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对于赴外地大学进修的访问学者,资助优先考虑。

2、进修期限及资助:1年。本市高校资助4.5/人,外省市高校资助5/人。

3、有关说明

1)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参考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并查询。若所填接受学校或专业非武汉中心网页上的,所填专业必须具备: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或专业是上海市重点学科。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要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三)产学研践习计划(含挂职锻炼)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进修目的地:以本学科相关的知名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机构或单位为践习目的地。需明确践习目标、工作计划、合作对象等。

2)申报对象:在编在岗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进修期限及资助:1年,资助经费5/人。

(四)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

申报对象须为实验技术人员,具体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按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专职学生思政教师报学生工作部(处)。

2、学院(部门)审核:学院(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经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党政联席会批准,择优选派。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审核。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人员,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审核。上述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

四、时间节点和材料提交

111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及学院(部门)审核推荐,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个人填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一份)及各单位推荐排序汇总表(纸质版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人事处。

2117日前,完成校级推荐,确定校级推荐人选。

3119日前,由学校向校级推荐人选下发网申账号,由本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工作。请将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交人事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

要求:所有表格均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书面材料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一)个人填写材料(表1必填,表2-4根据申报类型选填)

1、《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表》

(二)学院及部门填写

1、《2018年国()外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

2、《2018年国()内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

3、《2018年产学研践习申报汇总表》

四、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金玲,行政楼607B办公室。

联系电话:15692165167,61908332

箱:jlhuang@shou.edu.cn

  

附件一:2018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二:上海海洋大学与国外(境外)签约学校一览表.docx

附件三:个人及部门表格.rar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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