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学院因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现进行询比价采购以下设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食品学院教师考核系统:
是对食品学院老师的出勤,上课,考试,科研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的系统。
对该系统有以下的要求:
1. 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帐号和基本情况,可以用电脑或者手机远程登录并进行,管理员可以进行账户和权限管理;
2. 教师可以进行打卡,业务情况和科研的录入,查看和修改(如果有权限);
3. 系统提供对教师的考勤和业务情况的各种统计报表,以便学院进行更好的管理;
4. 系统要安全可靠,易于操作,便于维护,系统有使用说明书并有相应的培训。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
4. 代理商报价的,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报价的授权。
三、质量保证措施及期限
1. 质量保修:免费质保1年(含)以上。
2. 报价单位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或指定地点;人民币含税价格。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货款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1. 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一览表(含价格明细);法定代表人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3. 递交方式:送达或快递。
六、其他
1. 报价有效期:询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报价文件接收人:李云峰
3. 联系方式:61900355;Email:yf-li@shou.edu.cn
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办公室A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