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者:郝洁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0

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水产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成员


11管理机构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基金管理及项目审批工作。并在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设立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事务性工作。


12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

根据委员会工作的关联性,经征求基金发起人意见,委员会成员(随职务或岗位变动,自行更替)如下

主 任:黄晞建(上海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委 员:吴建农(上海海洋大学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李兴华(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处处长、学工部部长)

王锡昌(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院长)

施志仪(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部部长)

张宗恩(上海海洋大学招毕办主任)

李柏林(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处处长)

杨昕(上海海洋大学财务处处长)

肖作为(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协会会长、硕士在读)


13秘书处成员

秘书长:陈江华(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袁国强(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教师、基金联络人)

肖作为(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协会会长、在读学生)


二、资助对象、范围、条件


21资助对象

本基金资助对象为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未受过本基金资助的学生优先。

22资助范围

本基金资助项目文、理不限,分为研究项目、竞赛项目和学术活动项目三类别。

研究项目指由学生立题申报,教师指导建议、科研项目子课题产生的,具有创新意识,可能会产生优秀成果或产品的项目。

竞赛项目指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在较短时期内产品化可行性强、可以推荐参加各类国内国际竞赛的项目。

学术活动项目是指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的学术报告和交流活动。其报告和交流的主要内容来源于研究项目和竞赛项目。


23资助条件

本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研究项目具有科学性和学术价值。

2)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与市场(应用)前景。

3)研究项目立论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可行。

4)研究项目团队不得少于3人。


三、研究项目的申请与审批


31基金申请时间

本基金的申请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具体时间见相关通知或公告。


32基金申请程序

321个人提出申请

1)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由学生自行确定研究项目。(2)成立研究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3)填写《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322指导老师推荐

指导老师在项目申请书上签字,并填写项目可行性评估,明确推荐意见。

323院系初审推荐

在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学院成立初审推荐小组,按委员会下达的项目指标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24秘书处推荐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所在学院签字,院办盖章后,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提交秘书处,秘书处向委员会进行综合推荐申报。


33 项目审批程序

331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1)各学院在申报期内成立学院初审推荐小组,承担本院学生申请项目的初审工作,并提出资助意见。

2)各学院确定的推荐项目由所在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到秘书处(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秘书处将项目汇总申请表呈委员会主任审批。

4)秘书处将签批项目通报各相关单位启动研究。

332签订项目资助合同

1)资助项目确定后,管理委员会、项目申请人所在院系、项目申请人三方签订《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一式四份,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并送校财务处一份备案立帐管理。

333划拨研究经费

1)委员会通知校财务设立项目帐户。

2)按项目规划和预算分期下拔经费。

3)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的调研差旅费、资料费等开发研究费用,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从基金资助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

4)经费报销实施双签名制度,由项目负责人与指导老师两人签字后,交财务审核后报销。


四、资助项目数量、额度及分配


41各类项目资助额度

本基金资助项目的三类项目按文、理区分资助额度,指导性意见见下表。

1.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分类表

分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研究项目

竞赛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

研究项目

竞赛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

重点

5000-10000

5000-10000

10000

2000-5000

2000-5000

10000

一般项目

2000-5000

2000-5000

/

1000-2000

1000-2000

/

鼓励项目

1000-2000

1000-2000

/

500-1000

500-1000

/


42各学院资助额度分配

1)根据发起人意愿及资金来源渠道,以及创新活动遵循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特点,年度审批项目为50个,各院推荐项目不应少于以下数额(分两次)。

2.创新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


理工类

文史类

水产与生命学院

3

/

海洋学院

3

/

食品学院

12

/

信息学院

3

/

工程学院

3

/

经济管理学院

/

5

人文学院

/

2

外国语学院

/

3

高职学院

1

1

爱恩学院

3

2


2)年度资助总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各项目资助额度由秘书处组织相关委员核定。

3)各项目资助额度以委员会主任审批为准。


五、项目管理

51研究情况通报制度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坚持研究情况通报制度:

1)项目完成年限为1-2年,每季度向指导教师汇报研究进展。

2)每学期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研究工作报告,中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研究报告》。报告中应明确说明是否按计划要求和进度完成科研任务、经费支出、遇到的困难、是否可以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等内容。

3)项目中期检查后,对于确有进展、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基金管理委员会继续予以支持;对于进展迅速、效益显著的项目,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加大支持力度。


52项目变更、中止制度

521项目变更的范畴

项目变更的内容包括: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中止是指因主客观原因,项目组放弃项目研究。

522变更项目程序

变更项目内容须按程序办理,包括:

1)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

2)学院组织审核确认,并出具对变更的意见,交秘书处上报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523对项目变更、中止的处置

1)项目变更后可继续研究的,应继续开展研究活动,因主观原因要求变更的,需对损失进行评估,并退还损失费用,充还基金。

2)项目因故中止并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中止的,项目负责人须退还剩余研究经费。

3)未能及时开展研究,或擅自中止研究及擅自更改研究内容的,由项目负主持人负责退还全部研究经费,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4)对于进展缓慢或没有进展的项目,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减少或中止对其经费上的支持,乃至追回已拨的款项。


53项目结题

53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和技术成果,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32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初审,签署送审意见交秘秘处。

533秘书处组织验收。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验收材料存档。

534结题与评奖。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予以结题。对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进行奖励。并报请相关校、市及全国性创新竞赛和奖励。

535项目档案管理。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组须妥善保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提请结题时,连同成果总结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转秘书处存档。


5.4细则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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