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上 海 海 洋 大 学 委 员 会
沪海洋委师〔2018〕4号
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校院两级师德师风
分析评议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2018年12月19日第38次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上海海洋大学校院两级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校院两级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校院两级师德师风
分析评议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统一协调、部署和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为规范校院两级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制度,提高师德师风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是在全面了解、准确掌握院(部)师德师风总体状况的情况下,对一定时期内本单位师德师风工作的开展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查找师德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对应的措施、建议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三条 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为重点,撰写时要结合院(部)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要准确、具体、深刻,措施要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制度由校级师德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落实。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编制师德师风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掌握全校教师的思想动态,对学院分析评议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研工部等职能部门协同,结合校师德师风建设整体情况和院(部)分析评议报告,完成校级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
第五条 院(部)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制度由师德建设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抓好评议报告制度的组织和落实,指定专人负责评议报告的材料整理、问题收集、报告撰写等,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第六条 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按年度撰写,每年年底由院(部)将部门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完成校级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向校级师德建设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报告框架
第七条 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校院开展师德师风工作的总体情况
1.师德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制度学习情况、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的师德特色活动、师德建设分委员会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2.校院师德师风建设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
3.师德失范情况的处理、查处情况;
二、经验总结
三、存在问题、措施和建议、效果分析
1、校院师德师风建设中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问题、难点问题
2、采取的措施、建议
3、效果分析;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八条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分析评议报告制度是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对于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做好动员部署,抓好落实。
第九条 突出重点,深入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一线教师和学生的建议和心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提措施、提建议,切实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条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校院要对照实际情况,落实责任到人。校级师德建设委员会加强监督,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海洋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