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通知

发布者:郝洁发布时间:2024-10-10浏览次数:10

食品学院各本科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示范群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团委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学院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评选项目

1、先进班级6%  2、文明班级12%

(二)评选条件

21-23级本科生团支部

(三)评选要求

1.能认真组织学习并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集体成员有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2.学风优良,成员间经常互帮互助;

3.多数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参与面广、获奖成员多;

4.能经常开展丰富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多数能主动加人社团,能积极参加各级团学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符合上述规定的,可申报文明班级;表现突出的,可申报先进班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能正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

2)所属寝室有四分之一未达到文明、免检寝室的;

3)受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4成员有1/3人次重修,或奖学金获得比例未达到学校规定的;

5参与学校各类活动不积极的;

6受到宿舍管理部门违规劝告、违规警告、取消住宿资格的

注:此项其他具体内容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二四年版)中的《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有关条款执行(见附件2)。

(四)评选材料及时间

1.本学期的先进集体评选将采用班级“一团一品”材料作为支撑材料进行初步筛选评分,入选的班级进入班级特色PPT展示。专家将根据答辩班级提交的申报表、班级“一团一品”附件材料以及PPT展示内容与效果,综合打分排序确定获奖班级。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班级于10月17日(周四)16:00之前将以下文件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spxytw_zzb@163.com

①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1),

②班级“一团一品”(一个团支部一个品牌活动)1500-2000字介绍,包括班级基本情况班级构架、班级品牌活动介绍、班级主题团日活动、班级学风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献血等活动情况说明。

3.入选班级答辩的名单及PPT材料的收取时间以后期通知为准。

(五)注意

  1、《附件5.食品学院各班级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100%次数统计》将纳入先进集体评选标准,满分5分,算法:(团支部完成率达到100%的次数)/8(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青年大学习共8期)*5,得到的分数作为附加分直接加入先进集体获得的总分。

  2、今年参与文明班级评选并获得荣誉的班级,班内学生可获得下一学期先进个人评选加分,每人各3分;若成功评选为先进班级,则班内学生每人加5分。请各班积极报名参与。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学生干部2%        2、优秀学生标兵3%

  3、优秀学生10%      4、社会工作积极分子6%

(二)评选条件

1、21-23级本科生

2、此项内容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二四年版)中的《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有关条款执行(见附件2)。

(三)评选时间

应学生手册实施细则要求需进行班级初审,团支书按照《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2)中要求审核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的自评和一审两模块,自评为学生申请表中的学生自评得分,一审为团支书审核后的得分。最后将汇总表于10月17日(周四)16:00前发至组织部邮箱:spxytw_zzb@163.com

同时,请各班团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7日(周四)16:00前将先进个人申请纸质表(见附件3)递交至食品学院A104。学院团委汇总后集中评审公示,逾期视作放弃。

(四)注意

1.先进个人各荣誉,不能重复兼报。

2.请提交相关奖状的复印件(如奖状还未发放,可出示相关公示凭证),作为加分依据。

3.本次评选所涉及的所有奖项、荣誉(人民奖学金除外)有效期为2023.9.1-2024.8.31

4.若先进个人材料有多张,为避免因材料丢失而影响评选,请各位同学自行装订。

(五)调剂

1、调剂基本原则

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2、调剂条件

1)申请表中勾选服从调剂。

2)符合下级奖项评选条件。

3、调剂流程

1)因名额有限,将以“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顺序进行调剂。“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标兵”两项平行调剂,落选“优秀学生干部”且符合调剂“优秀学生标兵”条件的奖项申报人,将调剂至“优秀学生标兵”,与选择该荣誉的申报人共同竞争名额,反之亦然。若同时落选前两项,将根据顺序分别再调剂至“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与选择该荣誉的申报人共同竞争名额。

2)“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无法调剂。

3)对调剂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反馈,若异议成立,由院团委确认。

4、其他

评选过程严肃庄严,弄虚作假及故意破坏秩序者,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人:

组织部——王佳琪 19821241623

组织部——陆欣羽 17349704779

组织部——杨启超 15285342452

团委:郝老师 61900360


 

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

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工作流程

 注:活动地点以后期通知为准,望各位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作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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