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春)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郝洁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25


各班级: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本科、高职学生人民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文体骨干生管理办法》,《上海海洋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人先申请,学院审核,初步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名单报学校审核特别提醒: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以及提交纸质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因后续还需根据人民奖评定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同学们抓紧时间进行人民奖学金、自强奖以及学习进步奖的网上申请

二、申请时间

评审项目

人民奖学金自强奖、学习进步奖

学生申请时间

2024年912日-919日16:00

 

评审项目

单项奖学金(不含自强奖和学习进步奖)

学生申请时间

2024年912日-9月26日16:00

 

三、申请路径

1、人民奖、自强奖、学习进步奖

Ø 登录网址http://202.121.66.69:82/xgxt/进入“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

网上申请参考标准:

人民奖:①根据食品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绩点数据评比,注意:体测不合格、挂科及学分未达规定要求(1-4学期学分低于16学分及5-7学期学分低于8学分)等情况不予参评,具体参见学生手册2023)第11-12页评定细则

文体骨干生不占奖学金评选名额以团委名单为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加权学分成绩高的排名前面。食科3班单独评选,专升本不单独评选。

③上学期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专业参评人民奖学金。

④上学期获评先进(文明)班集体的班级增加人民奖学金三等奖1名。

自强奖:参照学生守则第1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可以申请自强奖,请大家填写详细的申请理由。因名额有限,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会综合考虑按照年级专业的相关比例确定最终人选。原则上评选过的同学不予参评。

学习进步奖:参照学生守则第13页,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参与评定,评审绩点与上一学期绩点比较差值为正值者。获奖人数不超过年级和专业人数的3%。

2、其他单项奖学金

①学生在申请单项奖学金(不含学习进步奖和自强奖)时,需在申请理由栏写明申请奖项名称、符合学生守则中第几条第几款、申请金额。申请几个奖项交几份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②团队符合单科成绩优秀奖、文学艺术奖、发明创造奖、专业成就奖或者创业实践奖的,由团队组长申请相应奖学金的集体奖项,如单科成绩优秀奖(团队),在申请理由中列出申请原因(符合学生管理服务手册第几条第几款)、总金额和团队成员名单及金额分配(金额分配需带队老师和所有团队成员签名)。并提交证明材料。

③已经获评单项奖的作品不得重复提交申请,不同学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在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参评。

④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请于2024年9月26日16:00前发至邮箱:JXJ_shipin@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专业班级+申请奖项。

申请材料纸质版(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请在2024年9月18日-9月26日16:00前交至食品学院学生事务中心A101。

五、重要说明

①学生可以自愿申请人民奖学金中的任意一个等级,各级管理员都有权按照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等级。

②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均不可申请人民奖、单项奖。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学年度各项奖学金评审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食品学院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申请汇总表.xlsx